藥學綜合考試大綱
I.考試范圍
藥學綜合包括藥事法規、藥物分析學、藥物化學、藥理學及藥劑學五門藥學專業的內容,考試范圍是針對上述五門課程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
II.考試要求
要求考生系統掌握藥事法規、藥物分析學、藥物化學、藥理學及藥劑學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并且能夠運用這些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
能力要求:主要測試考生以下幾個方面的能力:
1.對藥事法規、藥物分析學、藥物化學、藥理學及藥劑學領域中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2.運用上述理論和技能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III.考試形式及試卷結構
一、答卷方式、時間:閉卷、筆試、180 分鐘
二、試題分值:300 分
三、題型分數比例
題型主要涉及選擇(包括單選和多選)、問答(包括簡答、計算、論述等)。具體題型及分數比例待出題當年由出題小組討論確定。
藥事法規、藥物分析學、藥物化學、藥理學及藥劑學在試卷中所占的比例依次為:10%、20%、20%、25%和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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