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為做好學校 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和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1.學校經教育部批準可直接自主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 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2.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根據各學科專業、各類別的 招生計劃、考生初試成績等,提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 基本要求建議方案,征詢招生院系意見,經學校研究生招生 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批準,并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后,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上公布。
二、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1.招生院系按照教育部規定和學校要求制定本單位的
《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經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審核備案后,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2.招生院系在學校公布的各學科、各類別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根據各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的現有招生計劃和相應的差額復試比例,按考生的初試成績擇優確定復試名單,報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備案。
3.在符合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招生計劃較少的學科專業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符合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生源數量少于招生計劃 120%的學科專業,一般應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參加復試。
4.招生院系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各學科專業的招生 計劃和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對破格復試、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 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復試名單時進行備注說明。
三、審查考生報考資格
1.招生院系對考生的以下材料進行審查:
(1)考生的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
(2)應屆生的學生證原件。
(3)往屆生的學歷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 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書原件(報考專業對 學位有要求的考生)。
(4)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 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境外學校在讀本科生,不能以應屆生身份報考)。
(5)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須查驗授課學校教務部門提 供的 8門相關專業本科課程考試成績單原件。
(6)對于在讀研究生,須查驗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 考證明;考生還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注銷原學籍證明。
(7)對于在 2020年 9月 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查驗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 關證明。
(8)對于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須查驗是否具有《報考 2020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沒有《登記表》的,不能列入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9)對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查驗 是否具有《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學校原則上以線上形式對考生進行復試,考生操作規程另行通知。考生須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將上述相應材料原件的掃描版(jpg/pdf格式)通過學校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上傳,復印件于新生報到時提交至院系留存。經審查,若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其復試資格,初試成績無效。
四、復試
1.招生院系根據招生的學科專業和復試考生人數,結合實際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由責任心強、公道正派、教學經驗豐富、學術及外語水平較高的人員參加,每個小組一般不少于 5人。
2.復試對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進行全面考查和評價,既進行學業知識考核,也注重能力、素質和潛質的考查。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
3.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4.復試可采取面試、筆試、面試加筆試或加實驗操作(臨床能力考核)等形式。復試的時間依不同專業而定,其中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 20分鐘。如遇特殊情況,經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可對考生組織多次復試。
5.復試綜合各方面的考核結果按百分制評分,各方面考核情況所占復試成績的比例由各院系根據各專業的特點和 要求酌定。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不超過 50%。
6.招生院系安排紀檢人員參與在線面試,或指定專人參與在線面試,履行監督職能。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打分, 復試過程應指定專人做好文字記錄,在線面試系統將自動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由院系妥善保管不少于 1年。
五、調劑和破格復試
1.對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院系可從校內相同或相近學科專業的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復試。無法調劑或調劑后仍生源不足的,一般不再對考生進行破格復試;確需破格復試的,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2.招生院系接收調劑考生,按照《復旦大學 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校內調劑工作辦法》執行,提前制定《接收調劑考生工作細則》,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并嚴格執行。
3.考生申請調劑的基本條件: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初試成績基本要 求。
(2)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及調劑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 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 會計、圖書情報、工程管理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上述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的考生不得調 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的調劑 工作按《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要求執行。
(8)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 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復旦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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