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師范大學是一所省屬重點大學,坐落在中國北方美麗的海濱城市——大連,是遼寧省“雙一流”建設“國內高水平大學”重點建設高校、教育部“卓越中學教師培養計劃”實施學校、教育部師范教育協同提質計劃參與高校、遼寧省教育事業發展聯盟理事長單位,是遼寧省基礎教育師資培養與繼續教育基地、教育科學研究咨詢基地、高校師資培訓基地、適應地區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需要的科研基地,現已成為遼寧省最大的、起示范帶頭作用的教師教育中心。遼寧師范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規定如下:
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我校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
錄取
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定向就業的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需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向學校提交定向培養協議書。如無法提供或提供不合格材料,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擔。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定向就業方式的考生。被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將本人人事檔案等材料在學校規定的入學時間前調轉至遼寧師范大學,否則會影響學籍注冊。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遼寧師范大學錄取相關規定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遼寧師范大學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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