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內容
復試成績總分為 200分,包括專業課考核和綜合面試。
?。ㄒ唬I課考核
考核方式為筆試,滿分 100分,具體科目參見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食品科學學科:畜產品加工學;糧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學科:食用植物油與植物蛋白;農產品加工及貯藏工程學科:果蔬貯藏加工學;食品加工與安全:食品安全導論;生物與醫藥:畜產品加工學)。
?。ǘ┚C合面試
滿分為 100分:包括外國語聽說能力考核(20分);專業素質與創新能力、綜合素質與科研潛質等(80分)。
1.外語能力考核
每組指派專門的教師隨機對學生進行外語提問交流,進行考核工作。滿分為20分。
分數檔 | 理解準確程度 | 語音及語言準確性 | 話語連貫性 | 語言流利程度 |
15-20分 | 準確理解主考提問 | 語音清晰,詞匯使用準確豐富,語法基本無誤 | 緊扣主題,觀點鮮明,有邏輯地自我表達 | 語言流暢,銜接自然 |
10-14分 | 基本理解主考提問 | 語音不妨礙理解,詞匯和語法使用偶有錯誤,但不影響表達大意 | 能夠圍繞主題較清楚地表達觀點 | 偶有停頓,不妨礙表達 |
5-9分 | 對主考提問理解有偏差 | 發音有缺陷,一定程度影響交際,詞匯、語法使用時有錯誤 | 能夠做與主題相關的發言,但缺乏邏輯聯系 | 經常停頓,只能用殘缺的句子表達 |
5分以下 | 不能聽懂主考提問 | 發音妨礙理解 | 表達混亂,離題 | 個別單詞,無法連接成句 |
2.專業素質與創新能力、綜合素質與科研潛質等
主要考核:①專業知識掌握情況;②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③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④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滿分為 80分。
?。ㄈ┧枷胝嗡刭|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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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等學力身份(??飘厴I至入學報到時滿2年以上或本科結業)報考的考生,
需加試2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加試每門課程
滿分為 100分,其中任意一門加試成績低于 60分視為不合格,將不予錄取。
二、復試方式
采取線下現場復試。如有特殊情況,及時向學院反映,溝通解決辦法。
三、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安排(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時 間 | 內 容 | 備 注 |
2024.3.30-3.31 | 考生情況摸排 | 學院對進入復試考生進行逐一摸排,考生保持手機全天暢通 |
2024.4.1上午8:00-12:30 | 資格審核 | 考生將材料交給到理工樓 245 |
2024.4.1下午13:30-15:00 | 專業課考核 | 考生需在 13:00之前到達考場進行現場比對。 |
2024.4.2上午8:00開始 | 食品加工與安全復試(兩組) | 碩士面試 |
2024.4.3上午8:00開始 | 第一組:食品科學、生物與醫藥第二組:糧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第三組:農產品加工及貯藏工程 | 碩士面試 |
四、復試考生提交資格審核材料說明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前須進行資格審核,辦理復試相關事宜??忌氃趶驮嚽埃?024年 4月 1日 8:00-12:30)攜帶以下材料到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理工樓 245)進行資格審核。
1.全日制統招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①學生證;②身份證;③本科學習成績單;
2.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①身份證;②本科(或??疲┊厴I證;
3.未通過網上報名學歷校驗的考生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如確實無法完成相關材料的準備,考生應及時與學院溝通提交其他材料進行佐證,并于規定日期內補交。
在復試前使用學信網核驗系統,綜合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
五、成績核算及錄取原則
1.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70%+(復試成績總分/2)×30%。按總成績由高分向低分順次錄取。
2.專業課考核成績低于 60分或綜合面試成績低于 60分視為不合格
3.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予錄取。不參加復試、復試不合格或加試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對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六、復試紀律和要求
1.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復試前考生要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忌坏盟阶詫驮囘^程拍照、錄音錄像,不得將復試過程外泄,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否則學校有權追究其責任,并取消復試成績。
2.對復試錄取期間違反相關規定發生舞弊事件的,一律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將按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追責問責,構成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計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新生報到后將對錄取的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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