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高層次、多類型人才的需要,增強研究生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優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選拔培養質量,積極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培養應用型人才,我院2025年招收農業農村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代碼1260S1)。
實際招生人數由學校根據國家正式下達招生計劃數并結合各專業生源狀況最終確定。
一、專業介紹
農業農村管理專業深度契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目標和鄉村全面振興核心需要,通過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培養模式,精準對接農業現代化進程中的實際問題,致力于培養一批能夠引領農業產業現代化轉型、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緊密貼合市場需求的高層次管理人才。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是新中國社會主義農業經濟學科高等教育的發源地,是服務中央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科研基地與高端智庫,是全國綜合性重點大學中唯一以農業經濟和農村發展為核心教學科研領域的學院,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農經學科評議組召集人、教育部農經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和秘書處所在單位。
學院具有從本科到博士后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擁有農林經濟管理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學院的農林經濟管理學科是國家級重點學科,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學院的兩個本科專業均入選國家首批卓越農林人才培養計劃和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學院目前擁有一支結構合理、實力雄厚、勇于進行理論探索的教師隊伍,包括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農林經濟管理學科評議組召集人朱信凱、教育部農業經濟管理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唐忠等一大批國內著名農經學者。
學院為學生提供了眾多實踐機會。近年來,與學院簽署的科研與教學實踐基地多達20個,為學生提供了大量實地調研機會。本院的學生培養與中國人民大學其他學科交叉滲透、共同發展,具有明顯的互補優勢。中國人民大學擁有與本院密切相關的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法學等學科,門類齊全且都具有國內一流的學科實力,加之人民大學所擁有的多個國家級重點科研基地,對學院的研究生教學具有直接的助推作用。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在過去培養了一大批杰出人才,學生有著比較完整的經濟學、管理學和農業知識與理論,為中國農業與農村經濟的改革與發展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二、考試形式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方式分為全國統一考試;復試由中國人民大學自行組織。
三、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以開學報到日為準)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報名時英語應達到國家四級水平或其他語種達到相應級別水平;復試時加試所報考專業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復試時提交相當于所報考專業學士學位水平且字數不少于1萬字的論文1篇,或在報刊上發表的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文章3篇。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四、報名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1.報考點選擇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選擇中國人民大學報考點的考生,有關要求詳見報考點公告。
2.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人大研招網”和“教育部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中國人民大學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繳納報考費。報名期間,考生可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但每位考生最終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且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登錄“教育部研招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6)符合教育部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或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7)除“強軍計劃”外,我校不接收在職軍官(含警官)攻讀碩士研究生。
(8)我校積極為殘疾人參加考試提供必要支持條件和合理便利。殘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的,應于報名階段與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3.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確認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
(2)確認時應積極配合報考點,按照核驗工作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網上確認的具體時間和要求,請密切關注“教育部研招網”并及時查看報考點關于網上確認的通知。
(3)考生因錯選報考點、報考單位、考試方式導致無法確認,或未在規定時間按照報考點要求確認報名信息的,報名無效,已支付的報考費不予退還。
(4)在職考生報名無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與所在單位因報考而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考生如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閱檔案,造成不能參加復試或不能被錄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考試資格審查及準考證發放
我校和報考點根據相關規定,對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考試。
考生在考前應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提前10天左右登錄“教育部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考生請注意留存電子版和紙質版準考證,在參加復試時備用。
六、考試程序
(一)初試
1.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2.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對初試所使用的文具,《準考證》上會作出具體規定,考生應按《準考證》上要求提前自行準備,帶入考場后應接受監考人員檢查。
3.初試時間: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4.初試地點:考生須按照報考點要求,在指定考場參加初試。具體考試地點見《準考證》上的說明。
5.初試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4英語(二)③342農業知識綜合四④866鄉村發展綜合。
6.初試成績查詢:關注“教育部研招網”上的通知,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查詢。
7.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卷、不指定參考書目,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對待,避免上當受騙,防止權益受損。
(二)復試
所有考生均須按要求參加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實行差額復試。在生源充足的條件下,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不低于招生計劃數的120%。差額的比例,以及初試、復試成績在總成績中的占比由招生院系確定,并在復試前公布。
2.復試信息發布:我校將結合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初試成績總體分布等情況,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和各類專項計劃的考生提出總分要求和單科分數要求。符合教育部規定條件的可享受相應的加分政策。請考生于2025年3月登錄“人大研招網”查詢復試基本要求,同時登錄所報考院系網站查詢復試名單和復試具體辦法,按要求支付復試費并下載復試通知。
3.復試時間和地點:2025年3月。具體時間和地點屆時請查閱復試通知或所報考院系網站。
4.復試內容:將通過筆試、面試等方式,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外語水平、實踐能力、創新精神等。具體考核形式和標準由招生院系確定并在復試前通知。
招生院系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復試時須按所報考院系的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對不符合有關規定者,我校不予復試、錄取。
6.在必要時,我校可再次組織復試。
七、錄取程序
(一)擬錄取
1.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等方面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2.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3.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通知擬錄取考生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有關安排另行通知。
4.在被錄取當年入學前(以開學報到日為準),應屆畢業生如不能提交畢業證書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書的,取消錄取資格。
5.對符合要求的擬錄取考生,將于2025年7月開始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學習及就業方式
1.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類型。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2.就業方式為定向就業。定向就業學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八、培養校區、學習年限和住宿情況
中關村校區。本專業基本學習年限為2年。對非全日制學生不提供宿舍。
九、學費標準
9.4萬元/年/人。
十、信息公示
我校將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報名、初試、復試和錄取等各個階段,通過“教育部研招網”和“人大研招網”及時發布信息公示。
十一、違規處理
(一)報考紀律
對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二)考試紀律
1.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
2.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
3.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全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4.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其他
(一)我校不允許學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二)入學報到時,我校將根據上級部門的規定對新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復查未通過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三)若教育部在2025招生年度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作相應調整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