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從1950年至今,國家歷次確立重點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均位居其中。學校是國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2017年首批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名單。在職研究生是國家計劃內,以在職人員的身份,半脫產,部分時間在職工作,部分時間在校學習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種類型。中國人民大學在職研究生正在火熱招生中,其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常適合想要提升學歷的職場人士報考,下面為大家介紹中國人民大學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錄取政策。
一、錄取政策
我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援藏計劃招生名額及考生入學考試(含初試和復試)的成績,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援藏計劃考生為定向培養,須在被錄取前與中國人民大學、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通知擬錄取考生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安排另行通知。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對符合要求的擬錄取考生,我校將于2024年6月下旬開始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其它政策
1.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全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我校不允許學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3.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就讀專業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按照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被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并被授予碩士學位.
4.對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以上就是中國人民大學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錄取政策,非常適合想要提升學歷的學員報考,如有報考意愿或其他疑問,歡迎訪問中國人民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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