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訊:按照《山東大學2014年研究生獎助體系改革方案》、《山東大學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和《關于貫徹落實國家進一步提高博士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的通知(山大研字〔2017〕12號)》文件要求,自2014級起,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可享受2800元研究生助學金,每年按10個月計算。普通博士研究生資助年限不超過四年,碩博連讀研究生資助年限不超過三年,本科直博研究生資助年限不超過五年。
根據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新生注冊及相關信息審核情況,現為2018級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檔案及工資關系已轉入山東大學的博士研究生發放2018年9-10月份助學金中的國家助學金、學校科研津貼部分。
此次博士研究生助學金將于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前后發放至各博士研究生銀行卡,請相關博士研究生注意查收。因青島校區研究生涉及異地跨行轉賬問題,到賬時間會有所延后,望悉知。
幾點說明:
1.請相關博士研究生導師及博士研究生認真核對《2018年9-10月2018級博士研究生助學金發放名單》;
2.根據我校財務管理要求,2014級起博士研究生助學金中的導師助研津貼部分,由導師以科研勞務津貼、無現金轉卡支付形式發放,按工薪計稅,按時直接發至研究生本人銀行賬戶;
3.根據我校各類科研經費的管理辦法,導師可從以下經費中支付研究生的助研崗位津貼:(1)縱向經費有明確勞務費預算的;沒有明確預算的,勞務費開支不超過總經費的30%;(2)預算中沒有明確人員費用的其他科研專項經費,但一般不得超過總經費的20%;(3)橫向經費中的40%可用于勞務費的部分;(4)科研績效經費和發展基金。
4. 博士研究生助研崗位考核在每學期末進行,由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以設崗導師為主進行考核,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級。導師可對助研崗位考核優秀的博士研究生提高助研津貼;對助研崗位考核不合格者,經所屬培養單位審核,暫停該研究生助研崗位聘任,停發其一個學期的助研津貼,并將名單報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備案,同時停發其學校科研津貼。
特別提示:研究生獎助學金將發放至由學校配發的銀行卡中,銀行卡必須保持完整,如有丟失請立刻至指定的銀行網點補辦,并與本人學生信息相關聯。
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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