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訊:2018年1月23日長江大學發布關于推薦第三屆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督導的通知,具體情況如下:
各學院:
第二屆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督導委員會從2016年成立至今已近兩年,部分督導老師因為工作調動、教學科研等原因不能繼續從事督導工作。為適應研究生教育發展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質量保障體系,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長江大學研究生教育督導條例》,學校決定進行第三屆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督導的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方式
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督導人選采取學院推薦、個人自薦、學校聘任的方式進行。
二、推薦條件
1、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學校關于研究生教學的規章制度,熟悉研究生教育規律,具有豐富的研究生培養經驗。
2、熱心研究生教育事業、愿意承擔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奉獻精神、認真負責、作風正派。
3、身體健康,有時間、精力開展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
4、能認真履行研究生教育督導組的主要職責,完成工作內容。
三、督導職責
1、對我校研究生教學過程和培養工作的各個重要環節進行督查。
2、對我校研究生教學活動和研究生教學管理工作提出意見與建議。
3、對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現狀進行調研和評價。
4、對我校教學質量活動的各項檢查工作。
四、材料報送
各學院于2018年1月25日前將《長江大學研究生教育督導員推薦表》電子版和紙質版提交到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
長江大學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
2018年1月23日
文章來源:長江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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