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研究生招生網訊:武漢工程大學關于碩士研究生申請提前畢業的規定
第一條為完善學校研究生培養機制,逐步推行學分制和彈性學制,在確保培養質量的前提下,允許優秀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申請提前一年或半年畢業。
第二條申請提前畢業的必備條件
一、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良好,在讀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記錄。
二、按專業培養方案要求完成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沒有補考、重修記錄;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論文開題、學術活動、中期考核和實踐等其他環節的學習及研究任務;參加全國大學生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在425分及以上。
三、修完全部課程學習的學分后可以申請論文開題。以通過開題的日期為起點,至計劃畢業的時間(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用于學位論文工作的時間不少于一年。
四、具有較強的科學研究工作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取得一定的科研業績。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截至校學位委員會審議碩士學位申請的前一天,至少有2篇學術論文在國內外公開刊物上發表或被接收。其中,理工科研究生有1篇期刊論文被SCI或EI刊源發表或錄用;文科研究生有1篇論文被《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科技日報》理論版、《中國科學》、《中國社會科學》、《求是》等報刊雜志發表或錄用,或有1篇論文被《新華文摘》論文摘編、《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轉載,或有2篇學術論文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或被錄用。獲得授權發明專利每項按1篇SCI收錄學術論文計。獲得授權實用新型專利每項按1篇中文核心期刊學術論文計。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截至校學位委員會審議碩士學位申請的前一天,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1篇學術論文,或取得1項實用新型專利,或有1項發明專利被公開,或有1項研究成果被事業單位或政府部門得到實際應用,并產生一定的社會經濟效益。
五、學位論文的評閱成績應在合格以上,論文答辯成績在良好以上。文章及成果必須以武漢工程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獨著、或申請人為第一作者、或申請人為第二作者時導師為第一作者。
第三條跨學科門類報考或同等學力報考的研究生原則上不得申請提前畢業。
第四條申請6月30日畢業者應于前一年的11月30日前(申請12月30日畢業者應于5月30日前)提交《武漢工程大學碩士研究生提前畢業申請表》及其證明資料,經導師同意,學院學位分委會初審通過后報研究生處審批,過期不予受理。
第五條申請提前畢業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于4月10日或10月10日前將學位論文按匿名評審的裝訂要求提交研究生處學位辦組織匿名評審。
第六條經審批已辦理提前畢業手續的研究生,因不能滿足提前畢業條件等個人原因未能提前畢業者,可順延至原計劃畢業時間完成學業。
第七條本規定至2014年9月開始實施,由學校授權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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