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訊:2018年3月6日湘潭大學發布關于2018年上學期學位論文檢測與抽檢工作安排的通知,具體情況如下: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位論文質量的監控,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湘潭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試行)》的規定,學校決定對2018年上學期擬申請學位的論文進行學術不端檢測、隨機抽查評審等,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學位論文的學術不端檢測
1、學位論文查重申請。擬申請學位研究生須在4月15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提交查重申請,經院系審核后,校學位辦將根據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的查重申請人數確定可供檢測的論文篇數。
2、學校將于4月中旬開始組織學位論文檢測。院系在規定的時間內對擬申請學位人員的學位論文進行檢測。各院系應指定專人負責檢測工作,名單報校學位辦備案。校學位辦統一分配論文檢測的檢測賬號和密碼。具體檢測時間安排如下:
4月16日:哲學系、歷史系、馬克思主義學院、文學與新聞學院、外國語學院、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
4月17日: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化學學院、化工學院、機械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土木工程與力學學院、環境與資源學院;
4月18日:商學院、法學院、公共管理學院、藝術學院。
不能按時提交學位論文參與院系檢測的學生不得參加本次學位論文答辯。
3、院系于4月20日前將檢測結果導入系統,并就是否同意學生參加答辯進行審核。
二、學位論文的隨機抽查評審
1、學校組織學位論文匿名評審工作。校學位辦將從通過學術不端檢測且院系同意其參加答辯的學位論文中抽取部分學位論文送校外專家匿名評審。
2、抽檢名單。今年我校將繼續加大學位論文抽檢力度,尤其是對在上級抽檢學位論文中存在問題論文或較差等級論文的學位點和院系,進行重點抽查。具體抽檢名單將由研究生院屆時公布。
3、被抽檢學位論文的要求。被抽檢的學位論文經修改定稿后,于4月25日前提交相關學院一式2份。
博士學位申請者需填寫《湘潭大學博士學位論文評閱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畢業與學位—學位檔案材料打印),略去學號及姓名,填寫專業名稱、論文題目、綜述和研究成果,一式2份隨論文提交。碩士學位申請者無需提交碩士學位論文評閱書。
提交的學位論文要求略去“致謝”部分,并且在論文任何部分不得出現包含作者、學號及指導教師姓名的內容,攻讀學位期間所獲得的科研成果不標注完成人姓名,只標注本人為第幾作者或第幾參與人即可。
各院系于4月25日將抽檢的學位論文以及抽檢學位論文匯總表統一送交校學位辦,并發送抽檢學位論文匯總表(見附件)到xwb@xtu.edu.cn。如不能按時提交學位論文或學位論文抽檢不合格者,不能參加本次學位論文答辯。原則上,兩名評閱人中有一人不同意答辯,即為論文抽檢不合格。院系如果在抽檢結果返校前組織評審和答辯的,學位申請人必須承諾:如學校抽檢不合格,本次論文答辯無效。
學位論文質量是研究生培養質量的重要衡量標準,各院系須嚴格要求、統一標準,認真做好學位論文的管理工作。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6日
文章來源:湘潭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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