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劑要求
1、調劑到我校的考生須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規定的基本條件,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凡是涉及調劑的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報名。
備注:學校和學院保留調整招生計劃的權利。
2、調劑系統開放時間
4月8日凌晨00:00-4月8日下午18:00點
后續是否繼續開放系統及開放時長,視申請人數情況而定。
3、調劑復試時間和具體安排
調劑復試時間初定為:4月12日-4月14日
詳見調劑系統復試通知或學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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