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醫科大學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寧夏醫學院。1962年改稱寧夏大學醫學系。1972年,上海鐵道醫學院搬遷至銀川,與寧夏大學醫學系合并重建寧夏醫學院。2002年,寧夏衛生學校、寧夏護士學校并入寧夏醫學院。2008年8月,學校更名為寧夏醫科大學。2014年,寧夏師范學院醫學院并入寧夏醫科大學。至此,學校成為寧夏唯一的醫學高等教育學府。寧夏醫科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調劑
我校將根據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情況和招生計劃剩余情況,發布調劑接收公告。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初步定在4 月上旬左右。具體時間和要求將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另行通知。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錄取
(一)學校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健康狀況等綜合情況,按照“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報名前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且在復試報到時需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否則取消復試資格。被錄取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四)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2 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寧夏醫科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寧夏醫科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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