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調劑的所有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嚴禁通過其他渠道接收調劑考生。
請各位考生務必閱讀相關學院發布的調劑公告要求,滿足報考條件的(一志愿專業、本科專業、調劑分數線等)方可報名。涉及到跨學科調劑的專業,需要滿足雙達線的分數線要求。
(一)調劑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中醫碩士、體育學、體育碩士,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之間,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之間,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之間調劑,按本類照顧專業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須符合調入專業學位的報考條件;上述7個專業學位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上述7個專業。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畢業專業范圍等要求詳見相關學院調劑通知及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中的調劑要求。
(二)調劑程序
1.考生登錄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2.學院登錄調劑系統按初試成績擇優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調劑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為擬復試考生發送調劑復試通知。
3.考生參加復試,學院報送調劑考生復試綜合成績。
4.研究生院在調劑系統向擬錄取的調劑生統一發送待錄取通知。
5.考生登錄調劑系統接受待錄取。
(三)注意事項
1.對同一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的調劑考生,若初試科目完全相同,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2.調劑系統接受考生申請的時間不少于12小時。調劑完成后應及時關閉調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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