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根據教育部及遼寧省教育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調劑工作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繼續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二、調劑工作組織管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調劑工作的領導,制定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建立有效的監督保證機制,并監督實施過程。調劑接收范圍設定均經過校學術委員會研討決定。
三、調劑規則
1.調劑基本條件:
①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②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③ 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2.調劑規則:
① 符合調劑專業接收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及其他學術要求。
② 按初試總成績排序調劑;
③ 初試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調劑統考科目(英語、數學等)分數高的考生;
④ 同等條件下,調劑考生擁有科研成果優先調劑;
⑤ 生源數小于計劃數的專業,對滿足條件的生源全部發放復試通知。
四、相關說明
1.隨著一志愿考生復試、調劑各批次復試的進行,部分專業調劑信息可能發生變化,研招辦會在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及時更新。
2.申請調劑的考生,須在接到我校發放的復試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否則視為主動放棄,我校將收回復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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