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寧波大學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招生復試最低分數要求”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做好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5]40號)和《寧波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寧大政〔2008〕1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2015年報考我校在職攻讀碩士學位考生的總體成績和招生指標,經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現公布 “寧波大學2015年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招生復試最低分數要求”(附件1)。具體要求如下:
1、請2015年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符合復試最低分數要求的考生,提前做好參加復試的準備。我校將于2016年1月9日—12日之間進行復試工作,具體復試安排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專業所在學院的網站通知。
2、凡符合調劑條件,且要求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可以與我校相關專業聯系,并填寫《寧波大學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志愿調劑申請表》(附件2),向第一志愿報考院校和我校提出調劑申請。
3、達到初試分數線的考生,在參加復試時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報考條件見《2015年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見附件3)。根據學位辦《關于做好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必要時,我校可委托有關認證部門對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進行認證。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和考試身份真實有效,一經招生單位或認證部門查證為不屬實,即取消學習資格。
4、資格審查時,考生必須準備以下材料:
(1)考生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sslk/),下載《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資格審查表》一式2份,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在其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對其所填寫的內容進行審查確認,并填寫推薦意見并蓋章,交給相關招生學院。
(2)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各1份。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由本人進行學歷在線驗證: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在線申請學歷驗證,可獲得上述備案表及12位驗證碼。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獲得備案表的,須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學校進行畢業信息網上注冊后即可進行學歷驗證。
(3)2015年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請下載《寧波大學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志愿調劑申請表》(見附件2)一式2份,低于第一志愿學校錄取分數線的,無須第一志愿學校研招辦蓋章,高于第一志愿學校錄取分數線的,須到第一志愿學校研招辦蓋章。
5、根據學位辦文件要求,今年各專業學位類別間、領域間均不能進行調劑,因此,欲調劑我校的考生,原報考的專業領域必須是我校今年招生的專業領域。
附件1:寧波大學2015年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招生復試最低分數要求
附件2:寧波大學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志愿調劑申請表
寧波大學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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