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方式與分值
本科目由培養單位自行命題,全國統一考試。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
滿分150 分,考試時間180 分鐘。
二、考試內容
第一編總論
第一章民法的概念
第一節民法的含義和特征
第二節民法調整的對象
第三節民法與相近法律的關系
第二章民法基本原則
第一節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
第二節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章民法的淵源與適用
第一節民法的淵源與民法典
第二節民法的適用范圍
第三節民法適用的規則和方法
第四節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
第四章民事法律關系
第一節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
第二節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
第三節民事法律事實
第五章自然人
第一節自然人的概念與法律地位
第二節自然人的民事能力
第三節監護
第四節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第五節自然人的住所
第六章法人
第一節法人的概念
第二節法人的分類
第三節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四節法人的機關
第五節法人的成立、變更和消滅
第七章非法人組織
第一節非法人組織的概念
第二節合伙組織
第三節個人獨資企業
第八章民事權利的客體
第一節民事權利客體的概念
第二節物
第三節其他客體
第九章民事責任的一般原則
第一節民事責任的概念
第二節民事責任的分類
第三節民事責任的一般條款
第四節民事責任的形式
第五節民事責任的競合
第六節民事責任的免除
第十章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節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
第二節意思表示
第三節民事法律行為的要件
第四節意思與表示不一致
第五節意思表示不自由
第六節附條件與附期限
第十一章代理
第一節代理的概念
第二節代理的分類與代理的類推適用
第三節代理各方的權利義務
第四節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
第五節間接代理
第六節代理關系的消滅
第十二章時效
第一節時效的概念與除斥期間
第二節訴訟時效的客體和效力
第三節訴訟時效的期間
第四節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
第十三章期間與期日
第一節期間與期日的概念
第二節期日與期間的計算方法
第二編人格權
第一章人格權概述
第一節人身權與人格權的概念
第二節人格權法的體系與基本原則
第三節一般人格權
第四節人格權請求權
第二章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第一節生命權
第二節健康權
第三節身體權
第三章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
第一節姓名權
第二節名稱權
第三節肖像權
第四章名譽權、信用權、個人信息權
第一節名譽權
第二節信譽權
第三節個人信息權
第五章人身自由權、婚姻自主權、隱私權
第一節人身自由權
第二節婚姻自主權
第三節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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