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在學期間待遇的相關規定如何查詢?
答:點擊研究生院網站主頁右下方的研究生獎助辦法文件,里面囊括了研究生在學期間所有獎助學金以及待遇的相關規定。
2、我校研究生在學期間可以享受哪些獎助學金?
答:基本學制內,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享受研究生優秀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社會捐贈獎學金)、校內勤工助學金(研究生助研、助管、助教)、研究生資助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術會議資助金、“優秀學位論文”培育資助金)。
3、2014年之前入學的在校研究生在享受各獎助學金方面同新生有何不同?
答:自2014年9月起,我校實行新的研究生獎助辦法,覆蓋面為基本學制內全體在校生,因此,二三年級研究生享受的獎助項目同新生是相同的,即所有《研究生獎助辦法》中規定的獎助項目都可以申請。唯一不同在于,2014級新生學業獎學金的金額標準略有調整。
4、2014年之前入學的在校研究生自何時開始享受國家助學金?
答:2014年之前入學的在校研究生(基本學制內,不含延期畢業生)自2014年9月起開始發放國家助學金。
5、2014年以前入學的在研究生,一、二年級的國家助學金能補發嗎?
答:不能,國家從2014年9月起撥付專款用于發放國家助學金。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從2014年9月起開始發放,因此,之前的國家助學金不能補發。
6、2014級新生和以往的研究生收費標準有什么不同嗎?
答:根據國家相關政策,2014級入學的全日制研究生執行新的收費標準。具體為,全日制學術型碩士0.8萬/年,全日制專業型碩士1萬/年,全日制博士1萬/年。
7、2014級少數民族骨干生的收費政策和在學期間待遇同之前比有何變化?
答:2014級少數民族骨干須全額繳納學費,但可與其他學生一樣享受各種獎助學金。
2014年之前入學的少數民族骨干生仍無須繳納學費,原每月233元的基本補助停發,改為發放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其它的獎助學金不享受。
8、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和學業獎學金的標準是多少,如何發放?
答:(1)國家助學金: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1.2萬/人/年,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0.6萬/人/年,國家助學金按月發放至學生校園銀行卡賬戶,一年發放12個月。
(2)國家獎學金:博士研究生為3萬元/人,碩士研究生2 萬元/人,一次性發放至學生校園銀行卡賬戶中。
(3)學業獎學金: 自2014級研究生起,學業獎學金一次性發放至學生校園銀行卡賬戶中;2014級以前的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發放按照原辦法執行(按月發放)。
9、研究生“助研”、“助管”和“助教”如何申請,津貼如何發放?
答:研究生院每年9月發布通知,組織研究生“助研”、“助管”和“助教”的申報工作,相關的崗位招聘信息會發布在研究生院網站主頁上,并在一段時間內定期更新,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可以填寫相關報名表格,并發放至設崗單位的指定報名郵箱申請參加其面試。
"助研"崗位津貼為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碩士研究生600元/月,每年發放12個月。"助管"崗位津貼為500元/月,每年發放10個月。"助教"崗位津貼為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碩士研究生600元/月,每年發放8個月。
津貼于上崗后次月發放至學生校園卡賬戶中。
10、研究生學術會議資助金和“優秀學位論文”培育資助金如何申請和發放?
答:研究生學術會議資助金:在導師提供參會費用40%的前提下,由個人持會議邀請函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請,獲批后,根據財務報銷管理規定提交相關發票到研究生院審核,至財務處報銷結算后,報銷款發放至學生校園卡賬戶中。學校提供資助金額不超過0.5萬/人。
“優秀學位論文”培育資助金:研究生院每年組織申報,由個人提出申請,獲批后,資助經費按4:6的比例分兩次撥付至學生校園卡賬戶中,其中申請通過后撥付經費的40%,分10個月發放,畢業前發完;結項驗收后撥付經費的60%,一次性發放。資助金額為碩士生2萬/人,博士生5萬/人。
11、獲得了學業獎學金,還能申請獲得其它的獎助項目嗎?
答:可以。獲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研究生,還可以申請其它的獎助資助。
12、獲得國家獎學金后,還能申請其它優秀獎學金嗎?
答:同一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不再同時獲得 “中央三臺”獎、“星光”獎、“鳳凰”獎等優秀獎學金。研究生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可多次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但獲獎成果不可重復申報使用。
13、申請境外校際交流項目,還能參評國家獎學金嗎?
答: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因國家和單位公派出國留學或校際交流在境外學習的研究生,仍具備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由于因私出國留學、疾病、創業等原因未在校學習的研究生,期間內原則上不具備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14、辦理休學還能享受國家助學金嗎?可以申請學業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嗎?
答:研究生在學制期限內,由于出國、疾病等原因辦理保留學籍或休學等手續的,暫停對其發放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待其恢復學籍后再行發放。
休學、保留學籍研究生,依據休學前在學期間的成績或科研成果評定學業獎學金,但獎金需待其復學后發放。
參評學年學籍狀態處于休學、保留學籍者不具備當年參評國家獎學金的資格。
15、延期畢業生可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嗎?
答:國家助學金的發放區間為基本學制年限,即二年制發放2年,三年制發放3年,超過規定學制年限的延期畢業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16、港澳臺生、留學生可申請的研究生獎助項目有哪些?
答:除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學業獎學金等國家政策性獎助項目外,我校其他的研究生獎助項目均可申請。
17、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學部、中心、直屬學院)負責研究生獎助項目具體實施的機構是什么?
答: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成立研究生獎助工作委員會(簡稱“基層獎助工作委員會”),專門負責研究生獎助項目的組織、評審及管理工作。各“基層獎助工作委員會”由各單位分管研究生培養或學生工作的領導任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行政管理人員、學生代表任委員。
18、對各優秀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如何申訴?
答:對各優秀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公示階段向所在培養單位(學部、中心、直屬學院)基層獎助工作委員會提出申訴,基層獎助工作委員會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學生對所在培養單位作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校級公示階段向校獎助工作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19、出現何種情況會導致取消本年度獲獎或受資助資格?
答:各研究生獎助項目發放一年內,受資助研究生有以下行為者,取消本年度受資助資格,并追回所得津貼:
(1) 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或受到校內處分;
(2) 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
(3) 未遵守《中國傳媒大學學術道德規范實施細則》,存在違反學術道德規范及學術不端行為;
(4) 無故未能按照培養方案要求完成相關的培養環節,如課程考試、學位論文開題、中期考核、綜合考試和學位論文答辯等工作;
(5) 有損學校聲譽或違反學校正常教學、管理、生活秩序的行為;
(6) 在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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