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和《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京招考委〔2020〕4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全面衡量,擇優選拔,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
二、組織和職責
1.學院按規定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研究生業務的院領導擔任。領導小組下設復試專業組、管理協調工作組、技術保障工作組、后勤保障工作組和紀委監督組。
2.復試專業組負責復試的命題、審題、組題以及后期的試卷評閱和面試工作,小組成員由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專家構成。
3. 管理協調工作組負責命題的組織、考生的資格審查、試題保管、參與考試各方的培訓組織等組織性、事務性和協調性工作。
4.技術保障工作組負責復試相關技術工作。
5.后勤保障工作組負責疫情防護相關工作。
6.紀委監督組由學院紀委辦工作人員組成,全程監督檢查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
7.學院選派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作風正派的工作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各類人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考生的權益。
三、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復試分數線
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北京市碩士生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同一專業的全日制與非全日制須執行相同的分數線標準,結合我院招生計劃及報考生源情況,采取120%的差額復試比例,我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劃定為:
來源: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二)調劑事宜
1. 我院會計碩士(非全日制)、審計碩士(非全日制)、稅務碩士(全日制)、金融碩士(全日制)接收調劑,詳情請查看我院網站及微信公眾號后續發布的調劑相關通知,歡迎符合條件的考生申請調劑。
2.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將于5月20日正式開通調劑系統,請有調劑意向的考生及時提交正式調劑申請。
3. 調劑復試預計將在5月下旬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復試內容
復試包括資格審查、筆試、個人綜合面試(包括專業知識、政治理論、經濟熱點、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等環節,具體如下:
2. 關于體格檢查,請考生使用標準體檢表(附件1)至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于錄取后提交我院,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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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考生總成績(初試和復試加權成績)由高至低排序作為擬錄取的依據,初試成績權重70%,復試成績權重30%。
2. 考生總成績的核算公式為: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復試成績權重。
3. 會計、審計專業復試包括專業能力筆試、個人綜合面試,滿分各為100分,復試成績滿分為200分,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70%+復試成績/2×30%。
4. 稅務、金融專業復試(個人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成績×30%。
(五)一志愿復試安排
1. 本年度招生復試將采用線下線上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即專家評委在院內按專業和組別進行現場考核評分、考生運用網絡遠程參加筆試和面試;
2.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郵件提交資格審查材料;
3. 會計、審計專業考生需參加線上筆試;
4. 四個專業考生均需參加線上面試;
5. 遠程復試演練安排如下表所示:
6.復試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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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資格審查提交材料:
(1)準考證,命名為“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件,命名為“身份證件”;
?。?)普通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含個人信息及注冊信息的每一頁),或學校學籍部門開具的應屆生證明,根據實際提交的材料命名為“學生證”或“應屆生證明”;
?。?)非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本科畢業證書,有學士學位者還需提供學位證書,命名為“學歷學位證書”;
?。?)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命名為“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者,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同時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命名為“境外證書”;
?。?)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應屆生)或學歷認證報告(非應屆生),命名為“學籍學歷驗證”;
?。?)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成績專用公章,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命名為“成績表”。
2. 考生“個人評定”。(附件2)
將以上材料(1)-(8)掃描并按要求命名后,壓縮為一個文件包,文件包命名為“姓名+專業+考號”;將上述壓縮文件包與“個人評定”一并于2020年5月6日12:00前發送郵件至yjszs@mail.nai.edu.cn,郵件主題請寫明 專業+姓名+考號+復試資格審查材料。
上述材料不論錄取與否,不予退還。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ㄆ撸╀浫≡瓌t及要求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及提供虛假資格審查材料者,不予錄??;
不按時參加復試者視作放棄復試資格,不予錄?。?/p>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對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考生自報考至入學辦理學籍期間均不得修改個人姓名、身份證號、民族等個人信息,因上述事項影響錄取、報到及畢業等,責任考生自負。
四、監督及復議
1.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加強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 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分數線、復試工作方案、復試名單及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3. 實行復議制度。在相應規定時限內,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暢通??忌鐚ξ以捍T士生招生環節有異議,可向我院書面形式并具名提起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
4. 紀委辦公室對復試錄取工作全程進行全面有效的巡查和監督。
我院紀委監督電話:010-64505552
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監督電話:010-82837456
5. 考生請登錄我院網站查詢復試、擬錄取名單等信息,擬錄取名單預計于5月中下旬公布。
網址:http://www.nai.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91
研究生部電話:010-64505171/5058 何老師辛老師
五、說明
1.閱讀學校及院系相關通知,了解復試環節??忌鷧⒓訌驮嚽皠毡靥崆皩W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與《北京國家會計學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保證對復試相關政策法規充分知情了解。學院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以備復查。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將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學院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2.按照國家規定,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須提交復試費100元/人,請進入復試的考生于2020年5月6日前通過銀行匯款、網上轉賬等方式提交復試費至學院。學院賬號相關信息如下
3.遠程復試考生應備妥軟硬件條件和網絡環境,提前安裝阿里釘釘、騰訊會議等軟件,并按要求時間配合完成網絡遠程復試系統培訓及預演。考生需要雙機位模式參加復試,即需要2部帶攝像頭的設備,其中一部為電腦須配備外置攝像頭、另一部為智能手機且攝像頭能正常使用;電腦從正面拍攝,手機從考生側后方拍攝??忌氉詡涓叨仍?-2米之間可調節高度的支撐手機的三腳架,保證符合考試考場使用要求。請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準備配合測試。
4.近期請考生保持通訊通暢,學院將通過考生報考時填報的通訊信息聯系大家,如需申請變更聯系方式,請在提交資格審查電子材料的郵件內寫明原因及有效聯系方式,并在郵件主題寫明變更聯系方式+專業+姓名+考號+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學院概不接受其他方式的變更申請。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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