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就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具體安排,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做好復試工作,提高招生選拔質量;加強信息公開和監督,切實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
二、組織管理
1.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及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2. 復試、錄取的具體工作,由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負責。
三、復試
(一)復試通知
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及初試成績參見附件1。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須于3月17日15時前登錄我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點擊確認參加或放棄參加復試,并下載復試通知單,我院不再另行發放紙質復試通知。
(二)復試提交材料
1. 資格審查材料
(1)誠信復試承諾書彩色掃描件:打印附件2,閱讀后在頁末輸入姓名和準考證號,手寫簽名(含日期),擺放本人身份證后掃描為原件的彩色掃描件。
(2)本科歷年學習成績單彩色掃描件或電子版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成績專用公章,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3)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彩色掃描件(必須在有效期內,正反面在一頁A4紙上)。
(4)準考證原件。
(5)復試通知單原件(可從我院招生管理系統下載)。
(6)學籍、學歷證明:
①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彩色掃描件(個人信息及注冊章齊全,無法提供的可以學校學籍部門開具的在讀證明替代)及經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
②非應屆畢業生提供本科畢業證彩色掃描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彩色掃描件或電子版原件;
③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彩色掃描件或電子版原件;
④現場確認時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如此時已經取得本科畢業證書,需交驗本科畢業證書彩色掃描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
⑤同等學力考生須交驗招生章程“報考條件”中規定的本科課程成績單、英語成績證明及學術論文等材料彩色掃描件或電子版原件;
⑥在讀研究生須交驗目前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彩色掃描件;
⑦其他情況需提供說明和相應證明材料供學院審核。
(7)外語水平證明:如CET四、六級證書或成績單等材料(如沒有,也可補充其他英語水平證明)彩色掃描件或電子版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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