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教育部、北京市有關文件規定,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財科院)按照安全、公平、科學的招生原則,并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財科院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教育部、北京市有關文件規定,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財科院)按照安全、公平、科學的招生原則,并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財科院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
一、復試組織管理
(一)財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財科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相關疫情防控工作以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具體落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組織復試工作、調劑工作、相關疫情防控工作以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等。
(二)財科院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專家組,遴選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專家構成,每組成員不少于5人。復試專家組確定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并嚴格執行研究生招生相關規定,堅決抵制亂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
(三)為確保研究生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平穩進行,財科院紀委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并接受投訴處理。
(四)研究生復試為國家考試,考試過程中所涉及的事項均按國家秘密事項管理,其中復試試題及答案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
二、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確定
財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按照以下原則確定復試名單(見附件1)。
(一)普通計劃。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與實際招生名額的比例為:學術型碩士120%,審計專碩、稅務專碩150%。全日制會計專碩和非全日制會計專碩考生按照復試分數線218分確定進入復試。
(二)少骨計劃。全日制會計少骨計劃考生參加復試的比例為150%,其余專業少骨計劃考生參加復試的比例與本專業普通計劃考生相同。
(三)各專業招生規模、復試分數線、復試考生人數具體見下表:
計劃 | 類別 | 招生專業 | 招生規模 | 本年度已接收推免生人數 | 本年度招生數 | 復試人數 | 復試分數線 |
普通計劃 | 學術型 | 財政學 | 32 | 6 | 26 | 33(并列2人) | 351 |
會計學(非信息化方向) | 24 | 4 | 20 | 21 | 341 | ||
會計學(信息化方向) | 8 | 4 | 4 | 2 | 350 | ||
專業型 | 審計 | 27 | 8 | 19 | 29(并列3人) | 226 | |
稅務 | 27 | 6 | 21 | 32 | 352 | ||
全日制會計 | 26 | 2 | 24 | 55 | 218 | ||
非全日制會計 | 42 | 0 | 42 | 7 | |||
少骨計劃 | 學術型 | 財政學 | 5 | 0 | 5 | 4 | 293 |
會計學(含信息化) | 2 | 0 | 2 | 2 | 263 | ||
專業型 | 審計 | 5 | 0 | 5 | 8 | 178 | |
稅務 | 3 | 0 | 3 | 2 | 301 | ||
全日制會計 | 6 | 0 | 6 | 9 | 176 | ||
合 計 | 207 | 30 | 177 | 204 |
注:1.參加復試的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單科成績均要求達到國家教育部規定的A類地區考生本專業復試分數線的要求。
2.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滿分500分的,總成績不低于249分;滿分300分的,折算(300×249/500)后總成績不低于149.4分。單科成績要求為:滿分100分的,單科成績不低于30分;滿分大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不低于45分。
3.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的考生,應在3月26日17:00前通過電子郵件(郵箱地址cky_yzb@163.com)向財科院研招辦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寫簽名的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郵件的主題格式為:加分項目名稱+考生編號+姓名。財科院將根據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單核實考生資格。
三、復試方式及內容
(一)復試方式
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和疫情防控的要求,為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加強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財科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將采用遠程網絡視頻的方式進行,具體應用軟件及復試細則請考生及時查看財科院最新通知,提前準備好遠程復試的網絡環境和硬件設備,熟悉復試流程。如有困難,請及時與財科院聯系,必要時財科院可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二)復試內容
1.線上素質測評
具體要求請及時查看財科院最新通知。
2.筆試和面試
(1)各專業筆試和面試科目
招生專業 | 筆試科目 | 面試科目 | |
財政學會計學(含信息化) | 專業基礎和專業知識 | 專業能力和專業潛質 | |
經濟學綜合 | |||
外語 | |||
會計審計 | 專業基礎和專業知識 | 思想政治理論 | 專業能力和專業潛質 |
綜合素質 | |||
外語 | |||
稅務 | 專業基礎和專業知識 | 專業能力和專業潛質 | |
綜合素質 | |||
外語 |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期間還須加試專業與專業基礎兩門科目,均為筆試。
(2)科目說明
“專業能力和專業潛質”面試區分學碩考生和專碩考生,各有側重。針對學碩考生,包含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學術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三個考核項。針對專碩考生,包含對專業知識的應用能力、實踐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職業興趣和素養三個考核項。
外語面試重在考查考生運用外語進行交流的能力,主要從發音的正確性、使用語言的準確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斷能力等方面進行測試,采取面試問答或對話的形式進行。
(3)復試時間安排
財科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擬于3月下旬正式啟動,請考生及時查看官網最新通知。
(三)復試要求
1.繳費
考生均須在參加復試前繳納復試費,每考生100元。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參加復試,已繳納的復試費一律不退。繳費方式具體見財科院后續發布的通知。
2.資格審查
具體要求請及時查看財科院最新通知。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
3.體檢
擬錄取考生請自行到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按入學體檢要求進行體檢,體檢報告三個月內有效,首頁須注明報考專業、準考證號及考生姓名,于公示期結束十日內(以郵戳為準)快遞至財科院研招辦。入學后,財科院將按規定對學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檢查,體檢不合格者按規定取消學籍。
四、復試計分方法及合格標準
復試的筆試和面試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專業基礎和專業知識”筆試與“專業能力和專業潛質”面試的及格線為60分。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每科滿分均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
1.學術型碩士和稅務專碩錄取總成績計算公式
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專業基礎和專業知識”筆試成績)×0.7+復試面試總成績×0.3
2.審計專碩和會計專碩錄取總成績計算公式
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專業基礎和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復試“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0.3)×0.7+復試面試總成績×0.3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錄取總成績,作為錄取參考。
五、調劑
進入財科院復試的全日制會計、審計專業考生,如果未被第一志愿擬錄取,在復試合格且考生自愿的前提下,按照總成績從高往低排名,可調劑至財科院非全日制會計擬錄取,額滿為準。調劑考生需注意,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非全日制會計只招收定向在職考生,第一志愿報考類別為“非定向”的考生,應將報考類別改為“定向”,在錄取階段須與財科院及定向培養單位簽訂三方定向協議。
非全日制會計考生(含調劑生)應及時查閱“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的調劑信息,并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相關操作及確認,否則調劑無效,不予錄取。
六、錄取
(一)參加復試考生按照招生專業進行總成績排序,根據本年度招生計劃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若某專業錄取名額邊緣有錄取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錄取初試成績較高的考生;若初試成績仍然并列,則錄取復試“專業基礎和專業知識”筆試成績較高的考生;若“專業基礎和專業知識” 筆試成績仍然并列,則錄取復試“專業能力和專業潛質”面試成績較高的考生。由于本年度招生計劃無法追加,如果“專業能力和專業潛質”面試成績也出現并列的情況,則并列的考生均不錄取。
(二)參加復試考生復試科目中的“專業基礎和專業知識”筆試或“專業能力和專業潛質”面試成績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及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準予錄取。
(三)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須在復試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對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準予錄取。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除面試過程中的考核外,還將采取信函、電話或外調等多種形式進行,考核結果不作量化計入錄取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生錄取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六)錄取考生須在入學報到時向財科院提交本次筆試的答題紙原件。入學3 個月內,財科院將對所有錄取考生的答題紙原件進行審核,比對字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學籍。
(七)入學后3個月內,財科院對所有考生全面復查“專業基礎和專業知識”科目,成績不及格者即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八)碩士研究生網上報名至開學報到辦理學籍期間均不得修改個人姓名、身份證號、民族等個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項影響錄取、報到及畢業等,責任由考生自己承擔。
七、其他
(一)財科院為非全日制會計學生統一提供住宿,請于入學報到時辦理住宿手續。
(二)被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必須將本人人事檔案等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前調轉至財科院,否則不能注冊學籍。
(三)財科院以研招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財科院未與任何機構、公司或個人合作開展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始終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歡迎廣大考生及家長監督。請考生及家長切勿輕信他人協助錄取及調劑的宣傳或承諾,以免造成財產和精力損失。
(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財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公示和監督渠道
財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辦法、成績查詢、復試查詢、擬錄取查詢等信息均在財科院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b.chineseafs.org)中公布。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881903808819032488190582
招生辦公室郵箱:cky_yzb@163.com
紀檢專用監督電話:010-88191179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本辦法若與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以后者為準。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1年3月16日
您填的信息已提交,老師會在24小時之內與您聯系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請撥打以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