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研究生網訊:據網站老師了解,哈工程為了加強碩士學位論文評審科學性,采取了網絡評審的方式,具體內容如下:
現將2015級2.5年學制碩士生學位論文的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和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碩士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
除涉密論文外,所有碩士學位論文都要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的檢測,未經檢測者院系不得受理其答辯審批。
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所需材料如下:
1.裝訂好的學位論文1本(需在原創性聲明和授權使用聲明上簽字;封皮上須注明學位論文主審人);
2.學位論文電子版(命名規則“學號+姓名”;所有章節(含封皮、目錄、扉頁等)須放在同一個word文檔中;內容、格式須與裝訂好的紙質論文完全一致。院系教務辦填寫《碩士學位論文學術不端批量檢測登記表》(見附件1),并對進行檢測的論文紙質裝訂版本和電子版進行比對,確認一致后在論文封皮上加蓋教務辦公章(無教務辦公章的論文檢測不予受理)。
3.碩士學位論文檢測承諾書。
二、論文抽查工作安排
(一)學位論文抽查工作執行部門
該項工作由學校研究生院組織。
(二)碩士學位論文抽查人員范圍
1.以前抽查但尚未提交學位論文的碩士生;
2.提前答辯的碩士生;
3.新增碩士生指導教師第一批畢業的碩士生;
4.以往學位論文抽查不合格的碩士生;
5.退博轉碩的碩士生全部抽查(名單見附件2);
6.隨機抽查的碩士生(名單見附件3)。
(三)學位論文抽查前應做工作
1.抽查的碩士生提交學位論文前,請各院系教務辦核實是否欠費(學費、住宿費等有關費用)及是否注冊。對于欠費或未注冊的碩士生,不得受理其學位論文的答辯申請(即提交學位論文)。
2.經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檢測合格的抽查碩士學位論文,各院系教務辦將相關材料報送如下:
(1)裝訂好的碩士學位論文1本,需導師、作者在“原創性聲明”和“授權使用聲明”中簽字,封皮上應注明學位論文主審人;
(2)碩士學位論文檢測結果說明1份(需附檢測報告單原件);
(3)碩士學位論文評閱申請書1份;
(4)匿名處理電子版碩士學位論文(PDF格式),文件名為“10217_二級學科代碼_學號_LW”,如:“10217_081201_S312080001_LW”,如果論文非初次送審,本次需在學號后添加F1。
①刪除學位論文中碩士生姓名、導師姓名及其相關信息,刪除論文中致謝和個人簡歷;
②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若有發表的學術論文,需隱去所有作者的姓名,但要標出碩士學位申請人在該文中的作者排序。
(5)論文數據表
按《論文數據表結構說明》(見附件4)要求,填寫“論文數據表”(DBF表格)(見附件5),填好后將附件5的名稱改為“學院名稱”,如:“船舶工程學院.dbf”,并提供電子版及紙質版各一份。
(6)成績單匯總表(見附件6)
(7)盲審繳費單(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填寫)。
(四)檢測及抽查時間安排
本次抽查碩士學位論文學術不端檢測工作集中在12月13日——12月15日受理,并在5個工作日內向院系教務辦反饋檢測結果;提交正式論文送審時間為12月18日——12月22日,請各院系教務辦集中將抽查人員的相關材料及電子版在規定時間內收齊,統一報送研究生院學位工作辦公室。未被抽查的碩士學位論文學術不端檢測工作時間安排在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5日的每周一、周三、周五,由各院系教務辦集中到學位工作辦公室辦理。
(五)為逐步建立和完善校、院系兩級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監控體系,對未被研究生院學位論文抽查的碩士生由所在學院組織學位論文的雙盲評閱,盲審結果由所在單位留存備查。
三、學位論文評閱有關說明
(一)學位論文評閱意見處理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二)未通過研究生院學位論文抽查的碩士生,在修改論文后需重新申請學位論文評閱,但時間間隔不得少于1個月,并仍由研究生院組織雙盲評閱。若抽查的碩士生兩份論文評閱書評閱意見都為修改后答辯的或復審通過的,則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在討論學位授予時須對其進行重點審查。
(三)本次被列為抽查對象的碩士生,如此次不能按時提交學位論文,將繼續列入抽查對象。
(四)研究生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第一責任人,請研究生導師嚴把學位論文質量關,本次抽查結果將作為導師培養質量考核的依據。
四、如有疑問,請與研究生院學位工作辦公室聯系。
聯系電話:82519841
附件:f29b8e01-c703-4499-8004-be42586517b5.zip
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4日
文章來源:哈爾濱工程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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