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考試性質
法學綜合二考試是為我校招收法學碩士研究生而設置的具有選拔性質的入學考試科目,其目的是科學、公平、有效地測試學生掌握大學本科階段相關法學學科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以及運用法學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的能力。考試難度以法學本科畢業生所達到的程度為標準,以保證被錄取者具有較為扎實的法學綜合功底。
Ⅱ 考試范圍
法學綜合二科目涵蓋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和國際法學,要求考生于上述四門學科中任選兩門作答。
Ⅲ 考查目標
(1)掌握相關法學學科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2)能夠運用相關法學學科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實務問題。
Ⅳ 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
本試卷滿分為150分。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結構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75分
刑法學?75分
刑事訴訟法學?75分
國際法學?75分
(考生任選兩門學科作答,總分150分)
四、題型及分值
各學科題型及分值均相同,包括名詞解釋、論述、材料分析等題型。
Ⅴ 參考書目和考查內容
第一部分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75分)
l??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參考書目
1、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憲法學》(第二版),《憲法學》編寫組,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
2、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編寫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l??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考查內容
憲法學
(一)憲法學的概念、理論與方法
1.基本概念
①法與法治
②憲法與憲制
2.憲法的結構與特征
①憲法結構
②憲法的主要特征
3.現代憲政的基本價值與原則
①法治與分權
②民主
③權利與自由
(二)憲法的制定、修改與發展
1.憲制思想及憲法的起源
①西方憲制思想探源
②近代憲法的產生和發展
③近代中國的憲制歷程
④新中國憲法的產生與發展
2.憲法的制定
①制憲權的性質
②行使制憲權的社會基礎
③憲法制定與憲法修改、憲法解釋
3.憲法修改
①憲法修改的意義
②憲法修改的限制
③憲法修改的方式和程序
(三)憲法的監督、實施與解釋
1.憲法監督與實施
①憲法監督的含義
②憲法監督的范圍
③憲法監督的體制
④中國的憲法監督制度
⑤中國憲法監督制度的完善
2.憲法的解釋
①憲法解釋概說
②憲法解釋的機構
③憲法解釋的效力
④憲法解釋的方法
(四)人權總論
1.憲法上的人權
①在憲法上的人權的地位及理論
②人權的內涵
③人權的基本性質
④人權的享有主體
2.人權的類型
①學理分類
②解釋學上的分類
③中國現行憲法中的人權規范體系分析
3.人權的保障與界限
①基本人權的保障
②人權的規范性界限
(五)人權分論
1.自由權
①人身自由
②財產權
③表達自由
④宗教信仰自由
⑤文化活動的自由
2.社會權
①社會基本權利觀念的確立
②社會基本權利的內容
③勞動權
④社會保障權
⑤受教育權與文化權利
⑥權利救濟權
3.平等權
①平等的憲法地位
②憲法上平等的含義
③平等的種類
(六)選舉與政黨制度
1.民主選舉的一般理論
①民主的概念
②民主選舉的理論基礎
③民主選舉的基本原則
④民主選舉的基本體制
2.政黨的憲法地位
①政黨的概念
②政黨的職能和作用
③政黨的憲法地位
④當代中國的政黨制度
3.選舉過程的憲法控制
①選舉權的憲法保護
②選舉權的平等限制
③區劃分中選舉權平等性原則的實現
4.中國的選舉制度
①選舉制度概述
②選舉方式與選舉權主體的確定
③代表名額的分配
④選區劃分與選民登記
⑤代表候選人的提出與確定
⑥組織投票與確定當選
⑦代表的監督與罷免
(七)立法機構
1.權力分立與立法機構
①議會(立法機關)的由來與發展
②分權學說及其實踐
③人民主權與議行合一
2.立法機關的組織與職權
①西方國家立法機關的組織與職權
②我國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與職權
3.立法機構的會議制度和議事程序
①立法機關的會議制度
②立法機關的議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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