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是經鄧小平、葉劍英親自批準設立的直屬于中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最高學術機構和綜合研究中心——中國社會科學院的研究生培養基地,是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院之一,主要任務是培養人文和哲學社會科學各學科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10月11日,成立之初,走的是一條先招生后建校園的辦學之路;2011年1月,研究生院完成了良鄉新校園的搬遷。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學位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我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后,再準予考試。
考生在報考時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調劑
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通知的有關規定為準。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公網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我校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等請屆時參看我校公布的調劑工作辦法。
體檢
考生在擬錄取后須按教育部要求到我校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我校復試錄取工作通知。
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相關部門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新生報到后,我校將會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將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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