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學力申碩學位的課程要求及考試方式
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11-10-22 12:09:25
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課程要求及考試方式是什么?
申請碩士學位時所要考核的課程科目、內容及評卷標準都與該專業在校研究生培養方案一致,包括必修課、部分選修課及外語。所考課程總學分應達到35學分(申請臨床醫學專業學位應達到18學分以上)。考試由學院學位辦公室組織,一般以閉卷筆試的形式進行,學位課程考試以考試成績75分為合格,其他選修課程成績均在60分以上時,方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除了上述學院組織的學位課考試外,申請人還要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兩個水平考試,即: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和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按國家規定,申請哲學、經濟學(含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新聞傳播學、生物學、歷史學、地理學、機械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水利工程、作物學、農林經濟管理、臨床醫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和建筑學等二十五個學科各專業的人員均須通過此考試)。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四年內通過國家組織的全部考試,四年內未通過者,本次申請無效。
申請碩士學位的學習途徑是什么?
申請人在確定申請資格后如何進行學習,國家未做統一要求,但根據我院的情況,近期只采取參加同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等形式。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所授課程及學分,均為申請該專業碩士學位時所需要的課程及學分,對申請碩士學位人員通過學位課考試起輔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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