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資助優秀生赴以色列學習 每年選派60名碩士生
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15-05-04 13:40:22
在職研究生網訊:近日,根據《中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與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員會諒解備忘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將選派一批優秀學生赴以色列各高校攻讀碩士學位或短期交流學習。
中以雙方均提供資助
據了解,此次國家留學基金委與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員會合作獎學金項目計劃選派60名碩士研究生和200名暑期進修生,碩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1年,暑期生期限為1個月,重點資助的學科和專業領域包括化學、生物、數學、農業、航天等以色列優勢學科及人文社會學科。
以色列高教委員會將為暑期進修生提供全額學費及住宿費,為碩士研究生提供半額至全額學費及每年至少12000謝克爾的住宿費,學費不足部分由學生自理。國家留學基金為暑期進修生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為碩士研究生提供在外留學期間規定期限內的獎學金生活費(含醫療保險)及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申請碩士者不超過35歲
根據協議要求,被資助對象學成后須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優先支持與以色列高校有合作的國內院校學生申報。
其中,申請碩士研究生應為國內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具有學士學位的國內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9年5月1日后出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邀請信及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的相關要求。申請暑期進修生時應年滿18周歲(1997年5月1日前出生),為各校全日制在讀碩士研究生或二年級(含)以上本科生。同樣,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邀請信及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的相關要求,或由推薦單位出具外語水平合格證明。
5月31日前網上報名
申請人應先行與以色列各高校聯系獲得邀請信,與以色列高校有合作的院校也可統一為學生聯系獲取邀請信,獲得以方錄取并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申請人應于5月20日至31日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系統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向國家留學基金申請受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廣東學生須于6月1日之前將申請材料報至廣東省教育廳交流合作處。
被錄取碩士研究生一般在當年9月派出,暑期進修生派出時間一般為當年7月,具體派出時間以外方錄取通知為準。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未經批準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