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研究生網訊:2018年3月2日北京大學發布了2018年秋季學期港澳臺交換項目(校級)申請的通知。通過中明確了申請的方式、選拔的過程、申請的時間等情況,具體詳情如下:
一、申請方式:
在線申請:www.pkueap.com(需登錄北大網關)(請務必用本人學號注冊)
1.填寫基本信息
2.掃描上傳中文成績單(網上打印,加蓋院系教務公章,或使用自助打印機打印)
3.掃描上傳外語能力證明(請瀏覽申請院校官方網站,在網申系統中上載符合申請交換生要求的英語能力證明;如無具體要求,請上載大學公共英語四六級或雅思、托福、GRE成績)
4.上傳中文個人陳述(本科生請提供交換期間的學習計劃,研究生請提供交換期間的研修計劃)
二、選拔過程
1.通過篩選,確定面試名單
2.由港澳臺辦公室、教務部、研究生院、專業老師等組成評審團面試,確定推薦候選人(預計面試將于3月下旬左右進行)
3.遴選后,如有學校的交換名額還有空缺,學??梢砸罁W生申請材料和面試表現予以調劑。
4.通過學校審核及面試并入選項目的同學將獲得被推薦資格。是否錄取將視專業匹配、課程設置、語言要求、錄取名額等因素由對方學校最終決定。
三、申請時間:3月3日(星期六)12:00 - 3月18日(星期日)早8:00
四、注意事項
1.本次公布項目為2018年秋季學期的交流項目,香港交換項目僅面向本科生,臺灣交換項目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請;
2.本次交流項目申請采用網申方式進行,恕不接收紙版材料申請;
3.每名同學僅可申請一個項目,不可重復申請,不可申請同期的其它交流項目,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4.請申請者務必在申請系統和申請學校官網查看交換生的具體要求,并確保在對方規定的截止日期前能夠提交指定的申請材料。一旦申請成功,如無特殊原因,不可退出,否則將影響其它項目申請;
5.申請人需具備交流學校對交流學生的具體要求(如對方學校是否招收某專業交換生、自己是否有符合交流生要求的外語成績等),如因學生申請條件未達到接收院校要求未能最終錄取,學生自行負責;
6.香港學生不得申請香港交換項目,臺灣學生不得申請臺灣交換項目;
7.畢業班學生不能在校期間最后一學期參加交流項目;
8.交換生錄取要求以交流學校官方網站信息為準。附件項目信息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有所更改,以更新信息為準;
9.為確保學分轉換及順利完成北大學業,本科生在選擇交流院校及專業時,需選擇與本校專業相同的學科專業課程,研究生需要轉換學分者,需經導師和院系主管負責人批準;
10.本次申報如無符合條件的英語能力證明,可先報名再考取,但應保證在對方學校申請截止日期前可提供符合條件的成績。由于報名人數眾多,材料初審環節可先上傳其它英語能力證明,擇優進入面試;
11.學校在本學期結束后,對成功申請者再次進行審核,并有權取消因成績或其它原因而不適合參加此交換項目同學的交換資格;
12.申請成功的學生請按照要求辦理出訪手續,本科生還需辦理停學手續,交換結束后,需提交一篇帶圖片的交流總結;
13.交換生項目詳細信息將持續更新,敬請留意港澳臺辦公室網站;
14.如有疑問,請發送咨詢郵件至咨詢郵箱gangaotai@pku.edu.cn,恕不接待來訪、來電。
港澳臺辦公室
教務部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日
文章來源:北京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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