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研究生網訊:2018年3月12日,北京大學公布了關于申報2018年度 “北京大學研究生學術交流基金”的通知。通知中明確相關的時間及內容,具體詳情如下:
各院(系、所、中心):
根據“北京大學研究生學術交流基金資助辦法”及學校總體的財務要求,現將2018年度資助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各單位及申請人按要求申報。
2018年度資助申請共分為兩批,具體安排如下:
批次 | 所申請的會議舉辦日期 | 網上申請開放及申請人向院系遞交材料時間 | 院系材料提交日期 |
第一批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2018.04.10-2018.05.10 | 2018.05.15前 |
第二批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2018.09.10-2018.10.10 | 2018.10.15前 |
2、主要資助內容:
(1)研究生參加國(境)外舉辦的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的機票費用。資助額度根據參會國家或地區以及參會形式確定。
(2)在國內召開的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的交通費用。資助額度根據會議地點和參會形式確定。
(3) 本專業領域內高水平國際暑期(冬季)學校的機票費。資助額度根據舉辦地確定。
(4)國際學術會議會議注冊費。
(5)簽證(注)費。
3、申請學術交流資助的具體程序:
(1) 申請人參加在國(境)外舉辦的高水平學術會議,須先辦理研究生出訪申報手續。
(2) 申請人登錄本人“校內門戶”→辦事大廳→選擇“個人業務”→“研究生院業務”在“培養辦學籍”一欄點擊“國際會議資助申請/查詢審批結果”→點擊“提交申請”→選擇相應的出國(境)信息(在國內舉辦的國際會議選擇“國內會議”)→按要求如實填寫有關申請信息→點擊“保存”后“提交”。
(3) 打印由系統生成的《北京大學研究生學術交流資助申請表》后,導師和所在院系對研究生所參加交流活動的內容、在所屬領域的水平等情況進行審核,在《申請表》上簽署具體意見并蓋院系公章。
(4) 提供國際會議邀請函,并應有論文接收及參會形式(口頭報告或張貼論文等)等內容,以及其他資助來源等相關材料。電子郵件需由導師簽字確認,非英語邀請函應有中文翻譯件并由導師簽字確認。
申請材料內容不齊的申請人不予考慮資助。
(5) 將《申請表》和申請相關材料交至本院系研究生教務老師處。各院系于上述1中規定的日期前匯總審核后統一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
(6)研究生院將對經過院系審核的資助申請進行復核,確定資助名單、額度和范圍后在校內門戶和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結果,同時,申請人可登錄校內門戶個人界面欄目查看相關結果。報銷流程及注意事項將隨結果公布。
4、申報注意事項:
(1) 獲得資助資格的學生中,未成行者或逾期未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者,本次資助資格將自動失效。
(2)根據國家專項資金管理要求,基金資助方式為實報實銷,不予調賬。報銷金額不能超過獲批金額,且只能報銷資助內容范圍內實際發生的費用。
(3)按照財務部、國際合作部有關規定,申請人出訪時間須嚴格按照離京和抵京日期申報,且不能由除北京外其他地方出發和返回。申請人在參加其它交流項目期間所參加的國際會議,不在本基金資助范圍內。
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
2018年3月
文章來源:北京大學研究生院
您填的信息已提交,老師會在24小時之內與您聯系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請撥打以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