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劑工作是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滿足考生多元志愿選擇,保障考生權益的重要渠道。2024年我校研究生調劑工作由研究生院統一管理,統一審核各學院(部)調劑細則、統一發布調劑信息、統一監督巡查、統一審核調劑復試及錄取名單、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各學院(部)要深刻認識調劑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創新服務舉措,提高服務質量,確保擇優選拔。及時明確調劑方案,積極開展政策咨詢,強化組織管理和信息公開,確保調劑工作規范透明。
各學院(部)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可組織開展調劑工作。我校接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調劑生,各學院(部)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 (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嚴禁通過其他渠道接收調劑考生。
開展調劑的各學院(部)應當按教育部有關政策以及本單位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科學、規范制訂調劑工作辦法,調劑工作辦法應明確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含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則)、咨詢渠道、聯系電話等信息,報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的,須先經本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審核同意),簽字蓋章后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經備案后的調劑工作辦法應嚴格執行,并由研究生院在“調劑服務系統”和研究生院招生網站(https://bm.cugb.edu.cn/yjsyzsb/)統一公布。
各學院(部)調劑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名單須報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簽字蓋章后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非全日制只限接收定向調劑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養方式及相關待遇政策等見附件6。
(一)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本類照顧專業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須符合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對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和普通計劃之間的調劑,須嚴格按照調劑程序和要求組織,不得直接改變考生志愿、調整計劃類型進行復試錄取。
7.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9.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二)調劑工作相關要求
1.各學院(部)應根據實際復試錄取情況,將招生計劃余額信息及調劑要求等上報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統一通過“調劑服務系統”和研究生院招生網站及時、準確發布。嚴禁任何單位、工作人員和學生未經授權擅自發布調劑信息。
2. 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網上調劑意向采集系統”將于3月28日開通,“調劑服務系統”于4月8日正式開通。
3.每次開放調劑服務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各學院(部)自主確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4.對申請同一學院(部)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5.發布需考生確認擬錄取或復試通知時,需充分考慮考生學習、工作、休息時間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給考生預留充裕的確認時間。對于沒有按時確認的考生,學院(部)應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逐一聯系確認,不得簡單以“逾期不接受視為自行放棄”對待。
6.各學院(部)要堅持以考生為中心,精準上報調劑要求,防止考生盲目報考。要堅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不得出臺帶有歧視性、有違公平或可能引發爭議的規定。要積極做好相關專業不同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養、獎助、就業等政策區別的宣傳解讀工作。要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同時,須關注調劑服務系統考生在線留言,對調劑過程中的熱點共性問題集中統一答復。充分利用“調劑服務系統”、咨詢電話等渠道為調劑考生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咨詢答復等服務保障工作。
7.調劑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經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由各學院(部)在本單位官網招生信息欄下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三)調劑通知
請考生隨時關注學院網站的調劑通知(學校主頁→研究生院→招生→碩士招生→院系招生公告),及時了解我校最新調劑信息。
(四)復試錄取
調劑考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參照《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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