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按照《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等文件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二、調劑條件
1.初試成績(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各專業具體接收調劑范圍以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公布的為準。
3.除英語專業外,其他專業只接收外國語為英語的考生。
4.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一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一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5.報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6.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一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8.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9.我校所有非全日制專業只接收在職定向就業考生調劑。
三、調劑要求
1.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以及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調劑工作由本單位研招辦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2.調劑系統開放時間、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我校統一設定,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24小時。
3.調劑系統開放前相關學院將在學院官網提前公布開放時間和開放時長。
4.各相關學院根據學科特點提前制定本單位調劑工作辦法,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的,須經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審核同意,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誰選拔、誰負責、誰解釋”的原則,綜合考量、擇優選拔。嚴禁任何學院或個人任意圈定調劑復試考生范圍,不得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嚴禁以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限定調劑生源范圍,嚴禁設置歧視性調劑條件。
5.調劑考生選拔的解釋工作由相關學院負責,學院應及時解答考生咨詢,保證信息溝通暢通。
6.考生應密切關注調劑服務系統內的通知,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復試通知、待錄取通知確認等操作。
7.第一批調劑考生復試后仍有缺額的專業將繼續調劑,考生須及時關注調劑服務系統缺額情況和學院網站通知。
8.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或者未能通過我校復試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自由選擇調劑轉出至其他招生單位參加復試。
四、調劑程序
“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正式開通后,申請調劑轉入的考生憑用戶名和密碼進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依據公布的生源余缺信息,參照調劑服務系統流程提交調劑申請。各學院審核考生信息,發送復試通知并通知考生及時確認,考生接收復試通知方可參加復試。
每批次調劑開通的時間,在研究生院官網、學院網站公布,復試后仍有缺額的專業將繼續下一批次調劑。考生須及時關注調劑服務系統缺額情況和學院網站通知。
考生應密切關注調劑系統內通知,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調劑系統接受或拒絕復試通知或待錄取通知。
五、調劑復試
天津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具體內容以學校發布的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及各學院復試細則、調劑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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