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我院招生章程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 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4)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6)“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調劑、復試考生名單由研招辦確定并通知相關學院及考生。復試工作由學院組織實施。
(7)報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調劑到非全日制,但必須符合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條件;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調劑到全日制。
(8)調劑均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9)調劑考生進校后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
2.我院學術學位碩士(專業代碼:081200,且數學科目要求為數學一)接收調劑,其他專業不接收調劑。
3.調劑考生復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1)專業知識考試、英語能力測試、同等學力加試、綜合能力測試考試內容要求與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調劑考生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專業知識考試成績*40%+英語能力測試成績*20%+綜合能力測試成績*40%
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所有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按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3)調劑考生日程時間擬安排如下:
時 間 | 安 排 |
4月初 | 08:00-09:00專業知識考試09:10-09:40英語能力測試10:15綜合能力測試10:15-11:45同等學力加試(與綜合能力測試同步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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