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性質
《環境科學與工程綜合》專業基礎課考試是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環境科學、環境工程、環境力學與工程、環境工程(專碩)碩士研究生而設置的具有選拔性質的全國聯考科目,其目的是科學、公平、有效地測試考生是否具備繼續攻讀碩士研究生需要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評價的標準是高等學校環境科學與工程專業本科畢業生能達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擇優選拔,確保碩士學術及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招生質量。
二、培養目標
(一) 熟悉環境科學與工程發展前沿,掌握環境科學與工程基礎理論和實驗技能。
(二) 具備較強的環境科學與工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科技開發和環境規劃及管理能力,以便應對高層次科研和工程技術,成為專門性人才。
三、考試內容
1.《環境綜合》
《環境綜合》涉及環境學領域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內容、特點和發展動向,環境化學及環境生物學基礎,能源與環境保護問題,資源利用及保護,典型環境問題形成機制與對策。
本考試大綱側重于環境問題的本質,環境問題與社會發展的關系,解決環境問題的根本途徑,當代世界及我國的環境問題,環境問題的變化趨勢等內容;主要環境污染物的類別和它們在環境各圈層中的遷移轉化過程,典型污染物在環境各圈層中的歸趨和效應。要求考生掌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計算方法,并且對環境科學及相關學科的熱點領域研究的最新發展有一定了解,具備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環境問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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